他说,一般征收消费税的国家有两种,其一就是缺乏天然资源的国家,如新加坡,所以他们必须透过税收增加国家收入。
“惟,新加坡政府征收7%消费税时,其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从原本的40%降至17%。另一种,则是贪污腐败严重的国家,例如希腊,尽管其消费税高达20%,惟因为政府在理财方面毫不节制,最终造成虽征收很高的消费税,但国家赤字也跟著攀升。”
他今日为雪州房屋、建筑物及城镇定居事务常务委员会所举办的“消费税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会否导致房屋高涨”座谈会时,如是指出。出席的还有马来人研究行动理事会主席阿兹兰及雪兰莪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玛德亚博士。
他续说,尽管住宅类房产不会被征收消费税,但发展商或承包商使用的建筑材料,却会被征收消费税,而这些税务会算在建筑成本上,然后再转嫁到房屋单位的售价上,最终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在终端的购屋者。
我国房价已过高
“其实,我国的房屋价格已过高,且已到大部分人都无法负担的情况。根据,内陆税收局统计,我国人口中有1300万人在税收局设有户头,但只有130万人纳税。
他表示,目前规定只有月薪超过2500令吉的人士,或年收入达3万令吉者,才“符合”资格缴税,换句话说有90%的人是不符合资格,或豁免缴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计算,个人年收入若达3万令吉,再乘以3年期限,那么这个人可负担的房屋价格该为9万令吉。但是,政府所推出的‘可负担房屋’,单位售价都远超9万令吉。”
“况且,有90%的人是不符合缴税资格,即他们的年收入是低于3万令吉,但现在要找到低于9万令吉的房屋单位,是难上加难的事,可以想象,房价在受到消费税影响后再度飙升,届时会有更多人无能力购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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