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法律从业者,笔者常以逻辑为起点,再谈法理。面对近期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Titah Addendum)的上诉风波,却不禁陷入思维困局——逻辑明明已给出答案,法理却像被拉进了迷雾。
事情不复杂,焦点只有两个:一,附加谕令是否真的存在?二,如果存在,是否可以依法执行?
上诉庭早前已经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存在,并将第二个问题交由高庭审理。按理说,程序应继续。但如今,检方决定向联邦法院上诉,回头质疑那道加谕令“是否存在”。这就像一场辩论明明已进入下半场,却有人举手说:“等等,我们先回去讨论这场比赛有没有开打。”
令笔者困惑的是,相关单位从未正面否认这道御令的存在。国家元首办公室也已通过正式声明,确认此令确有其事。法庭依据呈堂材料,亦认定有合理基础接受其存在。那么,究竟是哪一部分还不够“存在”?是字体太小,还是签名不够王气?
为了让这个逻辑死结更易入口,不妨讲个故事。
母亲煮好了一锅香喷喷的椰浆饭,吩咐姐姐端上桌请客。姐姐却将椰浆饭藏了起来。家人闻香而来,问饭在哪,姐姐不说话,也没否认饭被煮过。母亲开口了,说:”我确实煮了。”厨房还有锅、辣酱、炸江鱼仔的痕迹,甚至连饭的照片都在群组里疯传。可姐姐却坚持要上诉,说照片模糊、锅不热、没看到鱼干,饭是否存在仍有疑问。
她的做法,无异于鸵鸟式思维:只要我闭眼,就不必回应,只要我坚持质疑,现实便能暂停。
当然,在制度内,一切争议皆可通过程序解决,上诉权亦属正当。但在这样一宗涉及御令、涉及宪政信任的案件里,公众自然有权提出合理追问:当所有线索都指向同一个事实,我们是在走程序,还是在拖时间?是在澄清问题,还是在避免面对?
法律不盲,制度的尊严也不应沦为技术游戏。御令既已成文,记录既已成册,该面对的,终究还是得面对。读者纵使讨厌,厌恶纳吉,也不应该由执政方滥用法律程序,来掩盖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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