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姑麦蒙,这位马来西亚历史上首位女性首席大法官,在本月届满66岁后,在没有获得延任、也没有接班人选宣布的情况下,悄然卸任。
她在任六年,比起许多政治人物更坚定地捍卫国家体制的尊严。她对马来西亚司法的贡献,绝对值得笔者以一整篇文章,表达最深的敬意与感谢。
东姑麦蒙的卸任,并不是司法高层唯一的“变动”。上诉庭主席阿邦伊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也将陆续届满退役,三人皆为法律界公认操守清明、立场坚定的法官。
按理,若尚未有适任继任者,可以延任原职六个月,乃制度上的常见安排。但这一次,三人集体未获延任,首相也迟迟未公布接替人选。司法系统的两大支柱职务悬空,这是制度上罕见的真空状态。
东姑麦蒙是纳吉SRC案件中五司之一,驳回终极上诉、让前首相锒铛入狱,捍卫司法不受权贵左右。她的判决不仅限于刑事罪案,更在多个政治与宗教高度敏感案件中,清楚地画出宪法优先的红线。
她带领联邦法院驳回吉兰丹伊刑法部分条文,厘清州属权力不应越界;她裁决单方面改教案,确认少数群体与儿童的宗教自主;她判定国能应为金马仑洪灾事件承担责任,强调公共机构不可免责;她裁定无国籍少年应获公民权,让“被系统遗忘”的孤儿,重新被国家承认。
在这个人人怕“惹火上身”的年代,她选择站在宪法和公平正义的一方。
卸任前夕,联邦法院在她主持下作出一致裁决:《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
这项条文长年成为警方起诉集会主办方的工具,只因未提前五天书面通知警方。如今,法院指出,这种刑事惩罚性规定已逾越宪法第10(1)(b)条所保障的和平集会自由。
尽管通知制度仍在,但违例不再构成刑事责任。此举不仅拔除了一项常被滥用的打压工具,也让马来西亚的集会自由,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她任内的最后一槌,更像是对当权者的告诫:别把司法程序当成压制人民自由的手段!
推制度改革,反遭反噬?
目前联邦首席大法官以及上诉庭主席双双悬空,接任者众说纷纭也引人关注。
根据宪法,首席大法官的委任需由首相推荐,再由国家元首御准。而不久前,东姑麦蒙在国际场合呼吁,应将首相从法官任命程序中剔除,交由独立遴选委员会主导。这正是希盟在反对党时期大力主张的改革方向,如今当权了,没有没有完全禁声,行动党在她任期最后一天的傍晚5点01分,才发出一则呼吁延长任期的贴文,有何意义?
更荒谬的是,首相对外回应从不干预司法人事任命。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首相不干预,那谁要来推荐新任首席大法官?
还是说,之所以迟迟未宣布人选,其实是因为安华在万众瞩目之下,不敢公开自己属意的人选?
一个如此受人尊敬、操守无可挑剔的大法官,在毫无解释的情况下悄然卸任以及两个关键司法高位悬空,政府却讳莫如深、推诿拖延。这到底只是制度的偶然空窗,还是政治的刻意安排?答案令人不安,也耐人寻味。
全民关注,严正以待
感谢东姑麦蒙用她最后的判决为我们捍卫了集会自由,用她六年的司法生涯守住了宪法的边界。司法体系或许对一般人民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制度架构,但正是这个制度,能决定最底层百姓的命运与尊严。
我们必须坚持守护马来西亚司法体系的独立与公正,绝不能容许任何形式的政治干预。而接下来,谁将接棒成为下一任首席大法官,更是全民必须严正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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