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日前宣布对赵明福案件采取“无进一步行动”(No Further Action,NFA)的决定,的确让无数关心这起冤案的马来西亚人民感到深深的失望与愤怒。赵明福,一位年轻的政治工作者,十六年前在被反贪会调查期间离奇身亡,这起事件至今仍未有明确的刑事责任归属。人民不解,也无法释怀,一个人在国家执法机关的掌控下死亡,难道连一个负责的人都找不出来吗?
在这股情绪蔓延之际,静下心来思考显得弥足珍贵。我们必须去思考,这16年来,我们为赵明福、为正义做了什么?还有什么,是我们可以继续努力去完成的?
第一阶段:司法追讨
首先必须肯定的是,行动党在第一阶段的司法追讨与公道伸张上,的确尽了极大努力,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赵家长期的法律战,从验尸庭到高庭,再到上诉庭以及民事诉讼,背后始终有一批行动党的领袖律师无偿相助,哥宾星、蓝卡巴等人皆为赵家义务出征,分文不取。这些,是行动党作为反对党乃至执政党时期曾经做过的事。如果今天有人还不知道这些事实,那只能说明他不了解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然而,回顾不是为了原地踏步。今天,行动党已是团结政府的一部分,不能只满足于过去已经做了什么,而是必须进一步问,作为执政联盟的一员,行动党还可以做什么?
走向第二阶段的转型正义
我认为,马来西亚如今要面对的,是第二阶段的转型正义工程。这一阶段,远比司法追讨复杂。它不是只靠法庭或一纸判决就能完成,而是一个国家集体面对过去、重建社会信任的长期过程。而马来西亚目前正处于一个微妙的政局状态,既稳定也脆弱,要在多元社会中取得共识并不容易,许多改革,只能谨慎行事、摸著石头过河。一旦贸然行事,甚至有可能导致“船毁人亡”,让现有的改革成果功亏一篑。
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停下来。相反,正因为局势敏感,我们更需要清晰地规划、坚定地前行。转型正义的目标,正是为了恢复过去的正义、保护现在的和平、预防未来的重演。它不只是为个别案件讨回公道,而是要建构一种制度性保障,让未来再也没有下一个赵明福。
转型正义:从历史真相到制度反省
我们可以参考的有两种国际模式:一种是重司法、重追责的德国模式;另一种是重真相、重和解的南非模式。德国强调“服从即是有罪”,追究每一个环节的制度责任;而南非则通过“用特赦换真相、用真相换和解”的方式,引导社会在了解与承认历史的基础上迈向团结。
就马来西亚的国情而言,我认为南非模式更具现实可行性。我们必须承认,马来西亚的社会无法承受剧烈的政治清算所带来的社会撕裂,更何况马来西亚人民对转型正义的理解门槛仍然偏高,社会整体对如何落地、何谓“完成”仍缺乏共识。这也是为何,许多人常常误把转型正义当成政治斗争,而非一种对公义的坚持。
那么我们能做什么?我认为,行动党接下来应该推动以下几件事:
●成立真相与调查委员会,重新厘清赵明福案中所有环节,并公开相关历史记录。
●推动学校与社会教育,把这类案件列入人权与法治教育的一部分。
●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地或象征空间,保存为不义遗址,并由民主人权的角度重新构建,让国家世代记得曾经的错误,不再重蹈覆辙。
我们不能只记得赵明福。马来西亚历史上还有许多尚未被处理的“国家伤口”,如513事件、茅草行动等,它们同样等待一个清晰而真诚的交代。
也许,这样的说法不讨喜。很多人更希望看到的是,犯人被绳之以法、正义马上到来。但现实从来不如理想那样丰满。马来西亚的救赎之路,或许不在于清算所有人,而在于建立一个不再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国家结构。
走向真相、走向和解,是一个国家成熟的表现。赵明福的死,或许正是呼唤这个国家迈向成熟的开始。如果未来,相关责任者愿意承担、愿意公开说出真相,我们希望这个社会有足够的宽容与制度支持,让这场悲剧真正走向终结、走向理解。
希望未来有朝一日,我们能设立赵明福奖,颁发给那些在推动真相、和解与人权事业上作出杰出贡献的人。这不仅是对赵明福最深沉的纪念,也是提醒我们:正义,不只属于过去,而是我们必须共同守护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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