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厅是在5月份入禀诉讼,把行动党爱极乐区州议员邱培栋、蔡菲立律师、甲伊斯兰党青年团团长尤海查、公正党党要哈林、甲伊斯兰党前主席阿都甘尼及马华甲州妇女组主席拿督江雪霞列为此案第1至第6答辩人。
诉状指答辩人于今年4月28日,下午1时,在马六甲英雄广场入口处,以主办者、参与者、支持者或滋事者的身份出席净选盟的一项非法集会,随后引起骚乱及影响公共秩序。
诉状也指出,该广场当天正在进行铜管乐队比赛,起诉人已在操场围上栏杆,并发出禁令及指示集会者立刻疏散,惟集会者仍硬闯禁地,导致8名市政厅执法人员受伤,以及财物被破坏。
只有江雪霞出庭
历史城市政厅因此要求答辩人对所造成的疏忽,包括无法控制集会者造成破坏及伤害、引起紧张气氛,以致市政厅蒙受损失及受伤等,作出合理赔偿。
市政厅所索取的赔偿包括8名执法官员的医药费、遭破坏的栏杆、执法人员的超时津贴费用等,不过,赔偿数目有待计算。
江雪霞今日是在其侄儿江绍尚律师陪同下出庭,其馀5名答辩人则因为没收到传召信而缺庭。
江雪霞随后表示,她是在周一接到法庭传召令指示她在今日出庭,该信是以挂号方式寄至马华甲州党部。
她表示,由于本身是以个人名义出席428大集会,因此传召信理应邮寄至其住家地址,或亲自呈交予她。
“尽管程序上出现错误,但我基于尊重法庭,因此今日还是选择出庭。”
无论如何,她表示将与律师研究及考虑申请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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