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批被传召者的总数是2786人,他们已接获逮捕令,排队等待上庭面控。
今天是隆交通法庭第二次传召接获传票却没有缴付罚款的238人上庭,但只有6人出席,出庭率只有区区2.5%。
4名认罪者当中,3人必须在今日内缴付300令吉罚款,不然则以入狱3天取代。唯一豁免罚款者是急著载妻子进行洗肾的德士司机,交通推事向他发出严厉的口头警告。
这名德士司机赛加尔(57岁)因急著送妻子到洗肾中心,进行每周3次的血液透析,才在旧巴生路闯红灯和接获自动执法系统传票。他向法庭求情时说:“我当时是急著送妻子到洗肾中心,所以才闯红灯,被自动执法系统的摄像机拍到。对不起。”
交通法庭推事诺阿诗津认为,被告情有可原,裁定以严厉口头警诫取代300令吉罚款。尽管如此,被告违反交通安全条例是一项可致命的行为,因此向他发出严厉的警诫。
这是继续吉隆坡交通法庭于11月29日首次传召接获自动执法系统传票者后,今日再传召另238名没有缴付罚款的违规驾驶人士。首批被传召上庭者共140人,当时只有2人出庭。其中20人在上庭前已经缴付罚款,所以法官向118人发出逮捕令。
与上次的2人相比,这次共有6人现身法庭,其中4人认罪。除了赛加尔之外,其他3人必须在今天内缴付300令吉传票罚款,否则以坐牢3天取代。
2人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238名违规驾驶人士分别在不同的时间,在装置了自动执法系统摄像机的旧巴生路或怡保路闯红灯而接获传票。
此外,两名向推事否认有罪者,分别是专业人士亨妮(26岁)以及德士司机莫哈末利祖安(35岁),推事择定12月18日为两人的案件过堂。他们在反暗中抄牌运动委员会法律顾问祖哈斯米的代表下,向法庭否认有罪。
根据陆路交通局所发出的罚单,亨妮和利祖安分别在今年9月23日以及9月24日,在旧巴生路闯红灯而触犯交通条例。亨妮受询时指出,在她的印像中,事发时交通灯并未转红,因此她希望法庭能证明她当时的确有闯红灯,而非仅靠罚单所附上的照片。
至于其馀232名未现身法庭者,法庭将在数天内发出逮捕令,将他们逮捕上庭。
根据交通部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26日,自动执法系统共发出25万6899张传票。其中24万3545张传票是超速,1万3354张传票是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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