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细历医生对总检察署宣布暂停自动执法系统的法庭提控程序,感到非常惊讶。
“政府在落实自动执法系统之前,肯定已谘询过总检察署的意见,为何总检察署当时不提出质疑,反而现在才质疑?”
“总检察署当时肯定是认为没问题,但是现在他们却又宣布撤回。”
据蔡细历向英文《星报》指出,有鉴于此,政府必须立即设定一套机制,以退还民众此前已缴付的罚款。他也在今日的文告中重申马华的立场,即政府应让自动执法系统试行6个月,并在这段期间教育公路使用者,同时厘清所有的法律问题。
林冠英促全数退还罚款
槟首长林冠英指出,国阵政府不应只是暂停提控自动执法系统(AES)违规者,也应该承认民联主张废除该系统是正确的,并全数退还已缴罚款,因为这项朋党计划已经引起民怨。
他说,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不应只是暂停提控AES违规者,他也应该把已缴的罚款退还。
自从该“一个马来西亚电眼”于9月23日在14个地点安装以来,当局共发出30万张传票。
“如果其馀817地点都安装自动执法系统,全国各地将出现总数831个自动执法系统电眼,届时将有更多人得到传票。阿都干尼暂停提控30万名违规者,证明槟州政府的决定是大胆、正确的,我们是全马第一个禁止安装该系统电眼的州属。”
他是今日发表文告时指出,虽然阿都干尼解释,他的决定是由于“公众对于有关法律及技术问题”存疑,试图缓解这个做法对国阵及联邦政府公信力的冲击。
但是,他说,很明显地,该系统已丧失了公信力。当局根本无需再耽搁,应马上结束这项吊诡的计划,它竟然让两家朋党公司,藉执法减少交通意外为由,以抽佣方式,从每一张传票中谋利。
“阿都干尼的法律理由是对的,他说该系统传票是陆路交通局发出的。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应该介入,行使他的权力,撤销这些传票,以弥补他对该系统的错误拥护。如果江作汉做不到,他应该辞职,他对该系统过度拥护,甚至诽谤槟州政府,指我们不支持该系统等于鼓励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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