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都分别被指在本月不同日期,于新山优景镇、怡保精武体育会、怡保中环商业中心、芙蓉奥克兰商业广场、威南峇都加湾体育馆及关丹举办“505黑色集会”,却没有提前10天通知警方,因此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第9(5)条文下被判刑。
要求免缴保释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这也是继雪州斯里斯迪亚区州议员兼公正党通讯局主任聂纳兹米于本月17日被控后,警方所展开的第二轮提控行动,迄今,被控的民联领袖已有7人。
宪法阐明,任何议员一旦刑事罪成,被判罚款2千令吉或以上,或监禁一年或以上,其议员资格将被吊销。因此,聂纳兹米及苏建祥,也面对国州议员资格随时不保的风险。
6人都否认有罪,除了尤诺斯瓦兰及王佑良获准无需支付保释金的情况下,保外候审外,其余3人都分别需缴付介于3000至5000令吉的保释金。
其中,苏建祥及莫哈末安诺各以4000令吉、纳兹里5000令吉及卡玛鲁查曼则以3000令吉,各别由一人保外。
现年26岁的尤诺斯瓦兰,是于今日中午12时,在代表律师潘伟斯和哈山卡林的陪同下,在新山地庭面控。其他陪同者包括公正党全国副总秘书钟少云、柔州秘书苏古、潘伟斯助理陈平财等。
哈山卡林代表尤诺斯瓦兰向法官求情时表示,提出4点原因,要求法官豁免尤诺斯瓦兰缴付保释金。
案展6月过堂
“第一,他(尤诺斯瓦兰)居住在新山,并在调查期间充分配合警方,曾4次到新山南警区录口供、第二,他在受注册的公正党担任柔州执行秘书、第三,没有犯罪记录、第四,相信他将按时出庭。”
承审法官莫哈末嘉米尔接纳律师的求情,批准尤诺斯瓦兰无需缴付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6月10日过堂。
在北海,槟州公正党执行秘书王佑良(44岁)也同样在律师争取下,获准无需缴付保释金候审,案订6月27日过堂。
多名民联支持者今早也出现在法庭给予被控领袖支持,在怡保地庭,就有多达两百名支持者现身法庭,包括霹雳公正党主席诺玛努迪、霹雳行动党主席倪可汉等人。
在槟城,到场支持者包括槟州第一副首长莫哈末拉昔、行政议员阿菲夫、丹绒候任国会议员黄伟益、爪夷候任州议员孙意志、马章武莫候任州议员李凯伦及峇都蛮候任州议员再也峇兰。
柔总警长吁尊重法令
柔佛总警长拿督莫达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警方针对本月15日,在新山优景镇所举办的黑衣集会,提控一名主办单位人士。
“警方是援引和平集会法第9(1)项条文,提控相关人士。”
莫达呼吁民众尊重和平集会法令,因为它是以民主程序在国会通过产生。上述条文规定,任何集会需要在举办前10天知会警方。
“任何违反集会法令的人士,都将需面对法律的制裁。”
尽管如此,莫达不愿证实,警方今天除了提控公正党柔州委员会执行秘书尤诺斯瓦兰外,是否还会有其他人将因举办集会而被控。
另一方面,尤诺斯瓦兰今日被控后步出法庭受访时指出,他是于本月23日接获此案查案官再努丁的短讯,要求他前往新山南警区报到,惟当时身在吉隆坡开会,要求挪后到今日才到警局。
他说,对方没有告知前往警局的原因,直到今早约11时,与代表律师和公正党代表等到警局报到,才被告知今日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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