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今日书面回答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沈同钦的口头提问时,如是指出。
针对马六甲何时将安装自动执法系统,希山慕丁说,陆路交通局、大马皇家警察、公共工程局、大马大道局以及地方政府已在甲州11个地点完成检查及确认工作。
他继指,有关的确认报告将交给BetaTegap,让该公司可向当局申请安装AES摄像机及告示牌的工作,并预测将在60天内完成。
“上述程序完成后,在摄像机正式运作前,将进行校准、核实及同系化的工作。”
截至今年5月15日,政府已经向自动执法系统(AES)的管理公司,即BetaTegap和A.T.E.S,缴付1355万758令吉的合约服务费。
他指出,这笔费用是根据政府与这项服务的管理公司签署的合约条件所支付。
分3阶段落实
根据交通部的附加资料,在AES的合约下,AES将分成3个阶段逐步落实,在安装了14个摄像机后,承包商本该在首阶段即2012年9月23日至2013年1月22日期间,安装149个摄像机。
第二阶段(2013年1月23日至5月22日)及第三阶段(2013年5月23日至9月22日),这两家承包商应分别安装512及418个摄像机。
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曾表示,AES承包商可从罚单中收取佣金,例如首500万张有效传单(缴清罚款)中,每张抽取16令吉佣金,收回成本。
AES承包商分3阶段收费,首阶段每张有效的罚单收取16令吉,顶限是8000万令吉;第二阶段的顶限是2亿7000万令吉;第三阶段则是剩余总额的7.5%。
备受争议的AES于去年12月曾高调将并未缴付罚款的接获传单者提控上庭,惟总检察署却在数天后宣布暂停AES的检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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