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是在两天前向高庭提出申请,挑战2名被告面对的其中一项罪状,即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下的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不合法与违宪。
有鉴于此,地庭法官达祖基阿利择定9月19日再度过堂,以便高庭针对此项申请做出裁决。
两名被告辩护律师张裕田今日在庭外向记者表示,辩方是基于两个理由,挑战刑事法典298A条文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
2项理由,包括有关条文已经违反了言论自由以及不能用以提控非穆斯林。
“该条文已经抵触了大马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的权利,而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仅涉及到伊斯兰事务。”
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短2年及最长5年。
“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和李美玲因上载“肉骨茶贺开斋”照片,于7月18日被提控3项罪名,即在煽动法令、刑事法典298A(1)(a)挑起宗教间敌意,以及电检法令下被提控,两人皆不认罪。
二人表情淡定
陈李二人今日以一身端装的装扮现身吉隆坡地庭,表情非常淡定,精神爽朗。李美玲也没有如往常般闪躲摄影记者的镜头。
两人在完成过堂程序后,手牵著手,在代表律师张裕田的陪同下,轻松步出法庭。
当记者追问陈李两人是否担心因为此案而牵涉到家人时,陈杰毅沉默不语,而李美玲则指她没有意见。值得一提是陈杰毅父亲今日也有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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