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审法官拿督苏拉雅今日以上述两点理由,作出这项裁决时。法官谕令,败诉的一方必须缴付堂费予3名答辩人,分别是第一答辩人拿督拉查里1万5000令吉,第二答辩人选举官及第三答辩人选委会各一万令吉,共3万5000令吉。
麻坡国席选举诉讼是于今日上午10时30分,在麻坡第二高庭进行审讯。公正党派出代表律师为果巴及拉维仁,国阵代表律师为莫哈末再尼及阿末祖法里,选委会代表律师分别是娜娃拉蒂、莎丽扎及西蒂。上述国席两名候选人没有现身法庭。
辩方律师今日在庭上针对入禀人的申请,提出初步反对,他们皆认为入禀人所提呈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麻坡国席在选举期间发生点墨措施出现问题,也无法证明有人投过两次票的事件。
此外,针对入禀人指代理人未获得表格14副本,辩方律师也作出强烈反击,指出表格14已在选票计算完毕后,呈交给双方候选人的代理人,没有抵触选举法令第32B条文。
经过大约3小时的审讯后,法官撤销入禀人公正党候选人希芝旺的申请,国阵候选人拉查里保住麻坡国会议员资格。
虽然公正党候选人面对败诉,两名代表律师仍展现君子风度,与所有辩方律师握手。
在第13届全国大选中,国阵候选人拿督拉查里以以1646张多数票,打败公正党候选人希芝旺,蝉联麻坡区国会议员。
希芝旺是基于3大理由,包括其代理人未获得表格14的副本、不褪色墨汁出现问题及国阵涉嫌买票,对选举成绩不满,7月3日透过代表律师陈宝来入禀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宣判选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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