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因素出现在各种族社会、各个层面里,无论是任何种族,富有或贫穷的人,都可能犯案,如贪念、社会环境影响等,都是其中罪案根源。”
山达慕迪今日出席“防范罪案和公共安全论坛”时指出,政府有需要深入探讨罪案本身的根源。
虽然政府提呈国会寻求通过的《2013年防范罪案》法案备受争议,山达慕迪却认为,该法案将有助解决日渐严重的罪案课题。
他坦言,虽然许多人对法案内允准警方恢复未审先扣的权限感到担忧,惟只要人们没有涉及违法行为,这些顾虑及是没有必要的。
“一旦通过上述法案,基本上对于全国2800万名大马人民,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也不需因此感到害怕,只有那数千名涉及犯罪的人,才要感到担忧。”
他说,该法案所涵盖的罪案范围极为广阔,这并非只局限于街头及刑事罪案等,当中包括网络罪案及各种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
另一名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教授山拉哈亚则认同该法案,而她也认为,此法案该仿效被废除的《内安法令》,内政部长发出扣留令的权力应当被恢复,而不是落新成立的防范罪案局上。
她指出,通过部长直接掌握相关权限,将能提升该法案在打击罪案的效率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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