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2岁的学生入学管理首席助理总监依斯迈诺哈山,被指于2011年10月4日在文良港的丰隆银行接受一名华裔男子刘聪岳(译音)3000令吉的支票。
11月过堂
据了解,刘聪岳是一名展览服务供应商,有份针对2年前的“来,进大学!(Jom Masuk U)”教育展览的摊位供应及安装的工程投标。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在末付出代价情况下索有价之物),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承审法官阿末占再尼在被告否认罪名后,批准他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此案于1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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