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们要明白,法庭已经下了判决,我们应该遵守有关决定。”
至于有人借此捞取政治利益之事,他则指出,他们必须接受这项事实。
“如果我们不尊重法律,那么谁会尊重法律?我们要记得,法律是保障公共利益,而非保障任何宗教团体的利益。”
阿末沙比里今日在国营电视台的清真寺出席哈芝节宰牲仪式时,如是指出。其他出席者包括新闻局总监拿督依布拉欣及广播局总监拿督诺哈雅蒂。
吉隆坡罗马天主教在2010年2月16日入禀法庭,透过司法审核挑战内政部禁止《先驱报》马来文版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高等法庭则宣判内政部此举违法。
内政部则在2009年入禀法庭,要求推翻高等法庭的该项判决。上诉庭周一则推翻高等法庭的有关决定,裁决该报不能在马来文版《先驱报》中使用“阿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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