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指出,公积金局在过去29年(1984年至2013年)期间,共发出11亿8000万令吉死亡抚恤金予会员受益人。
蔡智勇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公正党直落甘望国会议员拿督卡玛鲁巴哈林提问时指出,只要会员符合6个条件,即可享有2500令吉的死亡抚恤金。
这6个条件分别是:会员必须是大马公民、在1998年8月1日前成为会员的非大马公民、会员逝世时,年龄不超过55岁、在会员离世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公积金局将视情况,发放一次2500令吉予会员需要照顾的人及会员离世时,尚有公积金存款。
蔡智勇指出,公积金局官员在办理死亡抚恤金的文件上,设下的键性绩效指标(KPI)是,文件齐全的情况下,在21天内可以完成;但该局的目标是17天内把抚恤金交到受益人手中。
此外,伊斯兰党兰斗班让区国会议员茜蒂再拉在附加问题时提到,很多会员不清楚公积金据有提供抚恤金的福利时,蔡智勇则回应,他们将进一步敦促公积金局的每个分行官员,将这项福利传达给会员。
至于公积金局会否配合60岁退休年龄政策而把会员逝世年龄的55岁以下调高至60岁时,蔡智勇则表示,这交由当局去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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