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怀疑该艘越南渔船乃是与本地一家公司联营,而越南渔民藉著捕鱼为名,在孟加隆海域大肆捕捞“巨蚌”,售回越南作为传统药物、化妆品的原料,及作为装饰用途,价值连城。
沙州警察总监拿督韩查泰益今午在亚庇海警码头召开的一项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在场者包括沙州副警察总监拿督玛力及沙州水警主任莫哈末助理总监等。
韩查说,“巨蚌”乃是世界稀有的海洋生物,在全世界的海洋里,只有少数地方可以生存或繁殖,其中绝大部分的地点就在马来西亚海域,而“巨蚌”已被我国政府列为受保护的海洋生物。
他说,亚庇水警是于本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孟加隆岛的海域展开突击行动,并成功截获一艘来自越南的拖网渔船。
警方在船上逮捕了9名年龄介于20至42岁的越南籍渔夫,同时在船上搜获廿公吨重的“巨蚌”,价值最少40万令吉。
韩查说,该艘越南渔船则是属于本地一家公司与越南方面所联营,在沙州海域进行捕鱼活动。
起20公吨“巨蚌”
无论如何,该批越南籍渔民被怀疑涉及于孟加隆海域一带非法捕捞“巨蚌”,直接或透过中间人卖回越南,充作传统药物、化妆品的原料,及作为装饰等用途,而“巨蚌”肉则相信被作为食物类,每公斤可卖获200令吉。
被起获的20公吨“巨蚌”价值约40万令吉,与被扣留的渔船总共价值120万令吉。
他说,该艘越南渔船、9名越南渔夫及“巨蚌”亦被押返亚庇海警码头,作进一步的调查。
警方已将上述案件移交予沙州土地测量局作进一步调查,因为在州土地法令第168条文(68页)之下,捕捞海洋生物(蚌类)必须向州政府申请准证,否则将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5年。
韩查呼吁本地人民千万不可与外来渔民勾结涉及不法活动,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对付,尤其是捕捞濒临绝种的“巨蚌”,最终将可能导致“巨蚌”在我国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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