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在SRC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中,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同时揭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自2019年案件提控以来,控方竟从未传召任何一名证人,引发民间舆论哗然。
根据高庭的判词,此案审讯六年无法启动,关键原因在于部分重要证物用于另一宗的SRC公司相关案件,导致本案迟迟不推进。因此,法官最终基于程序性考虑裁定"DNAA",也就是暂时撤销控状,但保留未来重新提控的权利。
必须强调的是,这项裁决既不等于宣告无罪,也不意味著纳吉可以重获自由。他目前仍因第一宗SRC公司案件罪成,在加影监狱服刑。
值得注意的是,SRC公司相关案件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事实和证据重叠,确实会构成技术性阻碍。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法官在衡量"频频押后"是否对被告构成不公平后,选择了DNAA这一临时处理方式,在程序上或许可以理解。
但令人担忧的是,为何此案从2019年提控至今,检方始终未能妥善协调证物或推进案件。6年时间都不足以解决基本的办案程序问题,显示总检察署在统筹安排、证据管理、专业执行乃至问责机制上存在严重失职。
人民高度关注纳吉案件的审讯进展,但检方却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准备,让案件一次又一次展延,严重打击了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司法正义不仅要实现,更必须及时实现。若贪腐案件因行政怠惰而长期搁置,正义将逐步失色。
此次DNAA裁决,不仅是程序上的安排,更是效率问题的警钟。它提醒我们,法治社会不只是要有独立的司法机构,更必须有一个专业、高效、负责任的总检察署,才能确保每一项提控不被程序绊倒,不让贪污者借助技术延误得以喘息。
国家的未来不容贪腐侵蚀,而制度的威信更不能被拖延和失责所削弱。如果连如此重大的案件,即涉及前首相、一马公司(1MDB)丑闻延伸的关键支线,总检察署都无法严谨处理,人民还有多少理由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
对此,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公开质问总检察署的办案效率,并呼吁尽快重新提控,避免案件不了了之。相信他所表达的疑虑,也是广大人民的共同心声。
如今,总检察署必须正视这场信任危机,公开交代案件多年未审的具体原因,彻底检讨内部机制,并立即采取行动,将案件重新推上审讯轨道。人民要看到的,不是程序延误,也不是行政托词,而是负责任的司法执行与清晰的办案进度。
唯有拿出专业与效率,司法体系才能重建人民信任,让国家摆脱贪腐的阴影,迈向制度公正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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