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章钦透露,对于庙宇要进行维修,则需要按照程序提呈报价表,以方便估计;倘若庙宇要举办宗教课程或佛学班,都可以申请拨款。
“州政府每年将拨出300万令吉作为非伊斯兰宗教用途,此举除了方便记录和统计,也方便州政府制度化拨款。”
他指出,有关委员会在以往都未进行详细记录,如今,当局需重新统计非伊斯兰宗教庙宇的数量,以方便落实制度化拨款。他今日在州政府大厦召开记者会时,发表以上谈话。针对前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指责州政府行政缓慢一事,他指对方曾担任行政议员多年,没理由不了解行政程序,还虚报数据误导民众!
严谨批准庙地
“若刘天球不了解,我欢迎他前来州政府办公室,我会请公务员向他重新解释清楚申请过程。”
邓章钦是针对刘天球周日在巴生五条路开封府63周年庙庆晚宴上,炮轰州政府行政效率缓慢,以致该庙已获土地批准,却仍未获得批文一事,而作出上述回应。
他说,根据土地局的资料,巴生五条路开封府曾在2010年至2013年大选前,两度申请将该庙旁的一块政府保留地作为庙地,惟不知何故一直遭到拒绝。
邓章钦指出,自2013年7月接任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的职务后,就开始著手处理这些事,有关申请在去年11月获得批准。惟,土地局在审核时,发现土地面积数据有误,需再测量纠正后才能提呈。
他说,根据一般庙地申请程序,首阶段开始就需向县署土地局申请,再交给州土地局处理,再交给非伊斯兰宗教委员会批准(需在2周内传达给接任当局)。
“第二阶段经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批准后,得再交回县署土地局进行审核(需在4周内完成),接著交由州土地局二度审核(需在4周内完成),再交给州行政议会批准,最后交由县署土地局进行宪报上的颁布。”
他表示,为了确保庙地申请过程不会出现差错,理事会在处理庙地事宜时严谨审核;州政府拨地或批准庙地,都是以宪报上颁布为依据,并未曾有过“一纸批文”的简单模式!
“仅批141庙地” 抨刘天球报大数
邓章钦说,刘天球在担任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成员期间,只批准了141块庙地申请,其中有56块属于华人神庙,并非如他所谓的200多块庙地,显然在报大数!
他指出,刘天球在位时,有关理事会5年内只召开19次会议;反观他接任至今才9个月,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批准了24块庙地。
“我们是依法处理,以情斟酌。对于处于政府或河道保留地地段的神庙,我们虽无法批准庙地申请,但若州政府没动用到有关地段,都不会干预或强迫庙宇搬迁。”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