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法律与人权是两回事,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斯米发觉,即使熟读法律的法官和律师,也未必对人权有所认识。
他表示,自2010年接掌人权委员会后发现,法官和律师虽掌握法律知识,但未必了解人权。
“我以为法官会可掌握人权,但其实不尽然,法律是法律,他们是诠释法律,但不是诠释人权,我们必须让他们从人权的观点出发。”
他强调,这也是为什么该委员会将举办活动,提升法律界的人权意识。“律师公会等有处理人权的专案小组,人权意识较高,但其他就没甚了解了。”
执法单位应顾及人权
这位在2010年接任人权委员会的前外交高官,在接受《东方日报》独家专访时,提及大马社会的人权意识水平的高低难以衡量时,分享他游走海内外,观察后的心得。
他说,人权委员会也举办活动,让执法人员如警方和移民局官员参与,让他们了解,在执行任务时,也必须顾及触犯法律者的人权。
“一些政府官员可能过于激进,不知道这些举动其实侵犯人权,所以这是我们的责任去提醒他们,一些人可能不高兴,但这就是我们的责任。”
他补充,人民的人权意识也必须从小教育,而该委员会目前积极与教育部合作,并挑出国内16所学校,于课外活动课程中纳入人权教育。
哈斯米透露,在菲律宾共设有16所“人权中心”,但在大马一所也没有,而人权中心主要是投入人权研究、教学。“大马的大学有人权科目,但只是副修科,并不是主修;他希望可催生专研人权的硕士班。”
误认人权为西方产物
哈斯米坦言,该委员会面对的挑战之一,是如何让人权认知低落、素养薄落的国人开始掌握人权的知识,因不少人对人权有认知偏差,例如宣称人权是西方国家推动的议程,更反问“西方有时持双重标准,我们何必随从?”
他呼吁,媒体应该协助该委员会推崇人权意识,因现今的国内媒体,尤其主流媒体,并未积极推广。
报导:陈富雄,高碧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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