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无论在联邦宪法、国会议会常规或任何法令条文,都没有任何条令禁止首相欲在何时解散国会。
不过,他认为,9月28日提呈2013年财政预算案,并不存在任何大选的“玄机”,如果首相灵感到,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管是财政预算案之前或之后,宣布解散国会。
他说,唯一有影响是法案的提呈,例如财政预算案提呈后,如果宣布解散国会时,财案仍在辩论阶段,那么就必须中断。
法案大选后续辩论
“不过法案可在大选后继续辩论,不必重新提呈。”
旺朱乃迪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如此表示。他也提到,如果更换改中央政府的话,新政府或新财政部长有权重新提呈财政预算案。
下周一召行的国会下议院第12届第5次第2季的会议,为期12天,至6月28日。第3季的会议则在9月24日至11月27日,届时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纳吉将在9月28日提呈2013年国会预算案。
在大选来了风声迫近之际,首相是否会在国会会议召开期,宣布解散国会,举行大选成为焦点课题。
前首相敦马哈迪在担任首相时,曾在1999年10月15日向国会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后,在议员们辩论财案期间,于同年11月11日宣布解散国会,并11月29日举行第10届大选。
根据国会下议院本季会议的议程,共有4项法案将在11日开始的下议院会议二读,这包括,国际贸工部提呈的2012年保护法(修正)法案、首相署提呈的2012年专业法令(修正)法案、卫生部提呈的2012年医药(修正)法案,以及天然资源与环境部的2012年环境素质(修正)法案。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