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随著公务员获加薪,因私人事务前往海外公务员也因此增加,该项做法仅为监督和加强公共服务系统的一项普通程序。“我将在近期与全国民事雇员职工总会会面,并向他们解释上述课题。”
他在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物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所推介的“一个大马小贩计划”推介礼前,受询时如此指出。
阿里韩沙于10月1日发出通令宣布,所有拟出国办私务政府官员,须获得政府首席秘书及各部门秘书长批准。涉及官员必须遵守拥有足够钱财能力的条件,才能前往外国。
这通令是取代1984年3月1日及1986年6月11日通告。
通令说,官员须确保其外国旅行并非由个别人士或私人公司资助,以免发生争议,如该出国官员是办私事多于重视公务,或由私事凌驾于公务之上。
据《星报》报导,全国民事雇员职工总会主席拿督奥玛奥斯曼曾表示,他无法理解为何公务人员前往海外办理私务也需要获得批准,并且将在周三与阿里韩沙见面讨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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