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根据政府指南,雇主所支付的2711令吉仲介费用当中,女佣代理大约可获得635令吉的利润,如今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协会提出的新价格虽能让代理获得约800令吉的利润,但还是明显不足。“女佣代理要用635令吉或800令吉来保障一名女佣2年内的福利,同时又要聘请员工来运作业务,根本是不够的。”
拉惹祖基费里说,虽然2年的聘用契约只牵涉雇主及女佣,但一旦女佣卷入各种事故后,负责引进这些女佣的代理商还是有义务去进行调解。“如果雇主针对女佣合约未满就潜逃的事件提告女佣代理,代理很多时候被迫要赔上全数仲介费,这种风险的承担,也是两国政府在制定仲介费时,必须考量的。”
拉惹祖基费里今午在AP斯里拉丁有限公司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女佣仲介费的收费架构,应该依据市场浮动价格来制定,同时,各代理采取的价格,又必须低于两国政府所设下的顶限。
遵守政府定案
他指出,马印两国在2006年制定的4511令吉女佣仲介费中,仅涵盖雇主支付的2711令吉和女佣支付的1800令吉,完全没有将代理商的营运费列入考量。
他透露,该组织在本月4日与人力资源部官员会面时,已经呈交上一份“双赢”的收费架构予该部,并希望该部会慎重考虑。
他强调,该组织会遵守政府日后所宣布的新仲介费,但如果价格依然定得太低,导致女佣代理被迫放弃引进印尼女佣,也不属于他们能控制的范围内。
另外,拉惹祖基费里也抨击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协会私自宣布仲介费的作法,并表示这项宣布已经引起了业界的混乱。
他强调,女佣代理协会宣布的“8500令吉女佣仲介费”并非政府的定案,在新的备忘录还未签署前,所有业者都应该依照2006年两国政府所定下的仲介费用。
他透露,明早将与女佣代理协会代表一起到印尼3天,进行有关印佣仲介费的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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