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莫哈末尼占被指于去年8月8日中午3时40分,在隆市布特拉路的星巴克店内,出示一封志期2012年7月25日的信函,其中列出获得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的认可,在闭门招标下可执行峇株巴辖建路工程的10家私人有限公司的名单。
莫哈末尼占出示的这封信函被怀疑是伪造文件,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代表反贪污委员会的检控官阿菲法基于这是高度受关注的案件,向法官建议以5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让被告保释外出。
不过,辩方律师古玛仁德兰表示,以被告自此案发生后不再工作为由,向法官求情,让这名育有3名孩子且一直非常配合反贪会调查的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法官罗斯比亚哈宁最终裁定以2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的条件,让莫哈末尼占保外候审。
法官也将本案定于6月25日过堂。
莫哈末尼占的父亲拉京奥津是前任保佛区国会议员,也曾担任房地部副部长,他在任职期间,即2012年7月杪突然宣布辞去巫统最高理事、巫统保佛区主席和保佛国阵主席职位,较后成立沙巴改革联盟,并公开表明支持民联。
拉京奥津在第13届全国大选中,以公正党旗帜竞选保佛区国会议席和克里亚士州议席,但他并未守土成功,在保佛一役落败,但赢获克里亚士州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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