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贪委会的文告,他们申报财产的文件是交给反贪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布卡欣。
阿布卡欣指出,申报财产文件的格式与公共服务局在1993年公务员(行为及纪律)条例第10条文下准备的相同,要求公务员申报从受委开始所拥有的财产。
同时,必须申报的财产包括官员所拥有的财产,其妻子和孩子所拥有的财产。
这项措施是慕尤丁主持的反贪污国家关键成效领域(NKRA)执行专责小组会议所通过,所有内阁部长的特别事务官员必须每年公布财产,并接受反贪污委员会和警方审核,确保廉政及提高透明度。
当时宣布这项措施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指出,由于意识到部长特别事务官员是部长身边重要官员,他们作为部长的“看门人”,而且参与高度机密的信息和文件来往,因此,特别事务官员必须每年向首相、所隶属部长和反贪会主席公布财产,以减少舞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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