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修正)案》下,任何人士在街道上或公共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可被判坐牢不少过5年,最多不超过10年。
在此之前,触犯这项罪行的人士,只需面对坐牢不超过2年的刑罚。
这项法案是由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
此外,制造、售卖、租用、借用或给予攻击性武器的刑罚,也从原本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提高至监禁最低不少过5年、最高不超过10年。
与此同时,那些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部长有权决定,将他们关进哪一个警局或法庭的扣留所。《2013年监狱(修正)法案》纳入新条文,赋予部长这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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