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引人注目的“1令吉转移起诉人巿值约800万令吉该学院股份”的官司,在高庭及上诉庭纠缠了整两年后,终于写下了句号。
李隆稳也是旅游摄影师。他是The One Academy美术学院的电脑美术讲师。他拥有该学院1万800股份,相等于该学院20%股权,市值约800万令吉。
李隆稳在其诉状指出,该女律师涉嫌把他意愿中给第三答辩人的“代售股份委托书”篡改为给女律师本身的“不可废止授权书”(IPA),从而变成女律师以1令吉的价格获得该IPA,致使李氏将他在The One Academy的1万800股的股份权转移至女律师名下。
当李氏发觉“委托书变成IPA”后,多番交涉不果,于2010年9月15日通过陈思源律师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官宣判该份IPA无效、不具法律效用、同时任何行使该IPA的股份转移交易也无效、及恢复起诉人作为股份合法持有人的身份。
女律师曾向法院申请撤销李隆稳的诉讼,但是被驳回,因此向上诉庭作出上诉。此上诉行动还在上诉庭等待审讯。
此案最终峰回路转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因此今天于内庭在法官阿邦依斯干达面前记录了以下各造同意的法庭宣判:
1)在吉隆坡高庭注册,列号17811/10的IPA被宣判无效及不具法律效力。
2)任何行使该IPA的股份转移交易也被宣判无效。
3)吉隆坡高等法院授权书部门的主簿官被喻令废除该IPA,并将IPA的正本交给起诉人李隆稳。
4)女律师把所有该IPA的副本交给起诉人。
5)女律师撤销于上诉庭的上诉。
6)李隆稳将撤销向警方备案的报案书。
李隆稳今早也出现于法庭。起诉人的律师是陈思源和张胜祥。辩方代表律师是布兰吉星和柯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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