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今日发文告表示,根据《2002年选举条例(选民登记)》,选委会将把2012年第二季所收到的新选民登记申请名单,于7月19日至8月1日,在全国950个地点展出。
这些地点包括各州选委会办事处、拥有电脑系统的邮政局、政府部门、土地局、市议会或地方议会、民众会堂或睦邻中心等。
文告也吁请申请登记为新选民或是更换地址者,前往审核有关名单,一旦发现有关申请未出现在名单上,可在展出期间透过B表格提出。
文告也指出,欲针对新选民登记和更换地址提出反对者,可透过C表格提出。根据《2012选举条例(选民登记)》修订案第15(3)条文,每人只能反对不超过20项申请。
将展出被删除名单
此外,选委会也会展出选民册里的被删除名单。被删除名单者都是已经逝世、被递夺公民权的人士,或是因为从军队、警队退休而失去邮寄选民身份者。
民众如有任何疑问,可电联选委会办公室询问(电话:03-88856565,传真:03-88889117),或是亲自前往选委会各州办公室。此外,民众也可透过选委会官方网站www.spr.gov.my查询展出名单。
此外,选委会也驳斥《哈拉卡》的报导表示,我国警员被允许在任何地点投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2002年选举条例(选民登记)》,我国警员的投票地点是以任职地点为依据,而不是以居住地点为依据。”
《哈拉卡》是在7月13日至15日的报导中指,选委会目前允许警察在任何地方进行邮寄投票规定非常可疑。
选委会的文告指出,道北国会选区有37名邮寄选民受到反对,在调查结果出炉后,仅2项反对被采纳,其他35项反对则不被采纳。“该35名警员是以华卡峇鲁警局为地址进行登记,这些登记都被选委会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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