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包括一名有弱听的孙女士,她在上庭时未表态前,即向推事申诉她昨日才遭匪徒抢劫,今日就上庭面控,破财之余也助听器也失去。
由于她在庭上无法听清楚其控状及面对连番的审问,慌张起来,再说到痛处,不禁落泪。
资料系统有误
后来,孙女士知悉自动执法系统传票所记载的违规时间是早上,但其控状却指她在下午闯红灯;基于资料系统有误,推事宣布销案,孙女士才恢复笑容。
另一名上庭者是一名80岁的梁女士,案情指她在开车至旧巴路口时,可从史巴杜路左转至旧巴生路而没违法,却被自动执法系统摄象指称她闯红灯。
梁女士也申诉她也看不清交通灯,但基于AES所拍之照不合理,推事诺斯琴只对她发严厉警戒而免罚。
另外,仍有部分交通违规者等待上庭时,皆在庭外辩冤。
48岁的姆拉利(德士司机)指出,他并没有闯红灯,也没违规,辩称案发时是有位闯红灯的摩哆骑士从他车旁飞驰而过,惟自动执法系统却无法所拍下摩哆的照片,却拍下他的车牌。
摩哆违规轿车被拍
“我并没闯红灯,也没超速,但当时刚好有从旁而过辆摩哆车有闯红灯,其照片未来得及被拍下却从反光中映现我的车,我并没违规,因此不会认罪。”
他表示,一切将交由其伊斯兰党代表律师祖哈斯米处理。
另外,不认罪的潘华坤(59岁,教堂社工)被访时也指,政府在塞车黑区的史巴杜路段装置AES系统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让许多驾驶人士在塞车时段,因车辆卡在交通灯处,更会导致汽车突然煞车,以致被后方汽车撞击的风险。
潘华坤认为,基于公司盈利及民众利益上的冲突,政府不该把此系统的私人公司参与执法。“私人公司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于此事上,这又怎么能够照顾到人民的安全呢?”
传召逾千人仅58人出庭
吉隆坡交通法庭今日传召1453名接获自动执法系统(AES)传票的车主,惟出庭者却只有区区58人,出席率仅3.99%,但相较于昨日的2.95%及前日的2.5%稍有提升。
同时,接获传票,但今日没有出庭的车主多达1395名。
在58名出庭面控者中,有44人认罪(75.86%)、13人不认罪(22.41%)及1人因资料系统有误而被撤销控状(1.7%);其中有20人在庭上求情成功,不需缴付罚款。
随著媒体近日报导有关接获AES传票车主被控后,相比过去数天,出庭认罪并求情的面控者也有所增加,纷纷提出各种合理的理由,向法庭求情。
继昨日7名获AES传票者在情有可原下豁免罚款后,吉隆坡交通法庭今日再度对20名认罪者网开一面,豁免他们的罚款,推事只对这些面控者做出口头警告。
这些车主的求情理由包括赶时间载送生病的家人、在繁忙时段交通阻塞而被卡在交通灯分叉路中间、避免突然煞车发生追撞事件而闯红灯,以及有一名车主因为友人借用其车子闯红灯等。
不过,推事诺斯琴在庭上强调,她依然会秉公对付违规者,绝无轻判。
诺斯琴说,昨日《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指她在被控者认罪及没有给予合适理由的求情下,给予宽待,只对认罪者发出严厉口头警告,并豁免罚款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可能误导人们。
“我必须阐明,我只是秉公处理案件,并无宽待任何违规者;而如是报道,将有损我作为司法工作者的诚信。”
槟政府拒AES 交局自有机制执行
槟州陆路交通局局长拿督哈山指出,尽管槟州政府展缓执行自动执法系统,但该局拥有本身的机制执行。无论如何,陆路交通局随时欢迎与州政府协商,希望州政府能够在厘清疑虑后,再允许在州内安装53个摄像机。
他也说,在自动执法系统下,一些政府部门的官车,执法单位的交通工具、救护车、消拯车等豁免缴付罚款,至于义消队消防车必须证明他们事发时的确赶往火灾灾场,则可幸免罚款。
他说,本身也是AES的受害者,也因超速而中一张传票,甚至被老婆揶揄贵为陆路交通局官员也不知时速,他随后谘询陆路交通局总监,也被要求前往柜台缴付罚款。他承认是他犯规,所以也无法豁免罚款。
他今日出席于诗布朗再也社险机构礼堂,为250名来自联邦政府机构,媒体及非政府组织人士举行的自动执法系统汇报会后,如此表示。出席与会者包括槟州道路安全局主任杰根。
哈山说,原本中央政府计划在9月份完成所有的摄像机安装,但是基于民联州属展缓执行,以致装置工作必须延后,这将导致AES承包商因延迟安装而向政府索偿。
“一切已准备就绪,一旦反对州属允许安装,我们立刻可以在明天动工,并预计在一周内完成53个摄像机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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