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有关撤销的罚单建议,仅限以在9月18日之前发出的罚单,9月18日之后发出的罚单都要缴付。
无论如何 他以目前这只是一项建议,这项建议必须带入内阁讨论为由,拒绝透露过多的详情。
他今日在布城交通部主持AES委员会会议后,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峇克里等人。
希山慕丁指出,目前交通部成立3个小组处理AES,即执法小组、财政小组以及立法小组。
他解释,财政小组将负责鸠收罚款,包括成立一家新公司,“AES Solution私人有限公司”接管AES运作,而系统下的超速和闯红灯违规行为的罚款,由原本的一律300令吉,减至最低150令吉。
“罚款额减少50%,最低是150令吉,越迟缴交数额则越高,但不超过300令吉。惟这措施的生效日期,仍有待内阁决定。”
至于执法小组,希山慕丁表示,该小组由大马皇家警察以及陆路交通局组成。警方主要研究设立AES摄像机的地点,而陆路交通局则通过“扣分制”确保交通安全的整体性,获得实践。
巴士坠谷等报告
尽管如此,希山慕丁为自动执法系统摄像机背书,表示设立摄像机是由警方去鉴定,会否增加是后者的范围,更表示设立设立摄像机可以达到降低车祸率的目的。
在立法小组方面,同样是由警方和陆路交通局合作。
早前,陆路交通局宣布,从9月18日起,接获自动执法系统传票者若在14天内缴付罚款,可获50%折扣,超速逾时速40公里者除外。该项措施从10月10日起生效。
9月18日至10月9日接获传票者,偿还期限将从10月10日算起,不过逾期30天或至60天内缴付罚款,必须缴付罚款全额300令吉。而超速逾时速40公里者,无论几时偿还罚款都必须缴付全额300令吉。
另一方面,询及上个月发生“云顶巴士坠谷”事件,希山慕丁表示,该部目前仍等待报告出炉,一旦各方向交通部提呈报告后,他将会见以道路安全委员会(MIROS)委员丹斯里李霖泰为首的调查独立小组,以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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