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解,要求召开特大的信函,议程只有一项。
董总的消息向《东方日报》披露,有关议程阐明,邹寿汉的所作所为已破坏董总内部与董总和其他华教团体的团结,因此为了挽救董总的信誉,要求撤换署理主席邹寿汉。
“提案并没有列明是否要在特大当天推选新署理主席,一切交由出席的会员决定。”
消息指出,根据章程,董总主席叶新田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指议程不恰当而拒召开特大。
根据董总章程第6.2.4条文,特大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来自7个会员和至少33位代表出席,唯会员联署召开的特大,所有联署会员必须出席才有效。
消息续称,董总只有13名(州)会员,章程规定每名(州)会员只有一票,因此要撤换署理主席只需超过半数会员同意即可。换言之,一旦7票支持有关提案,署理主席将换人。
消息指出,叶新田必须在收到信函级的9天内决定召开特大的日期和时间,以便符合章程即特大通知书需在开会前21天发出的规定。
据悉,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将在11月9日在新山开会,届时相信会讨论和特大相关的事务。
邹寿汉:换人选需检视章程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直指,6州董联会要求开特大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而且是否能通过特大撤换其署理主席职,需检视董总章程赋予特大这项权利。
他指出,自己是通过会员大会选出来的署理主席,因此是否能通过特大撤换人选,需先研究章程。
邹寿汉表示,早在这之前就有人计划要撤换他的署理主席职,所以他早有心理准备。
“今年9月7日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也有人提出动议,要求探讨罢免现任署理主席。”
邹寿汉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已了解该特大议案的内容。
“我事后了解议案内容,内容阐述我早前针对董总对外发言机制课题,所发表的言论不当,因而要求召开特大将我革职。”
“今日联署签名要求召开特大的理由,难以说服我。”
他解释,当秘书长傅振荃草拟发言人机制时,有关草案已违反章程,因此不能用一个违反章程的理由来撤换他。
邹寿汉续称,根据董总章程,董总只需在至少5州董联会的要求下就可召开特大。召开特大需在21天内通知各州董联会,并于30天内进行。
“除此之外,所有要求召开特大的州董联会都需派出代表出席,否则有关议案还是无法生效,进行下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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